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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3月31日,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《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,文件提出:“绿证账户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,相关主体应及时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交账户信息变更申请。项目权属、项目容量发生变化,且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变更的,绿证账户可随建档立卡信息同步变更。绿证账户可申请注销,注销后交易主体对应账户不再具有任何权限,账户中的未交易绿证由系统自动核销。”
文件还明确了绿证发放的标准:“每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1个绿证,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。”
文件还对绿证交易做出规范:“发电企业、项目业主和电力用户可选择任意绿证交易平台开展绿证交易。”